董事
統編 95472887
金毅利有限公司
金毅利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95472887,位於 公開資料未提供,行業為 公開資料未提供,負責人 李承憲,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0號2樓,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稅籍狀態 公開資料未提供。
來源:經濟部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 CSV更新:2026-05-16
公開資料未提供核准設立
- 統一編號
- 95472887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0號2樓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稅籍狀態
- 公開資料未提供
- 資本額
- 2,000,000 元
- 設立日期
- 最後異動日期
- 登記機關
- 行業代號與名稱
營業項目
- company-item-161996 產品設計業
- company-item-171346 餐館業
- company-item-22175 餐廳餐館
- company-item-22176 飲料店業
- company-item-22177 其他餐飲
- company-item-22178 飲酒店業
- company-item-22180 資訊軟體服務
- company-item-22185 一般廣告服務業
- company-item-22192 理貨包裝業
- company-item-45647 國際貿易業
- company-item-45649 菸酒批發業
- company-item-45657 菸酒零售業
- company-item-45658 飲料批發業
- company-item-45661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company-item-45665 食品什貨批發業
內部連結
董監事
經理人
目前公開資料查無經理人資料。
公司歷程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0號2樓
- 狀態
- 核准設立
- 資本額
- 2,000,000 元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0號2樓
- 狀態
- 核准設立
- 資本額
- 2,000,000 元
同負責人公司
- 統編
- 00908154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盛豐里一心二路80號1樓
- 統編
- 91143442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東門里崇聖街83―9號1樓
- 統編
- 56702714
- 負責人
- 巫淑民
- 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文昌里後溪巷8號
- 統編
- 91855103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009鄰大觀路12號
- 統編
- 47493119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臺中市北 區新北里錦新街35―9號1樓
- 統編
- 47899960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文路39號
- 統編
- 24150773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文昌里後溪巷8號
- 統編
- 53363156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福德路21號
- 統編
- 00060740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臺中市西 區民龍里臺灣大道2段186號24樓之3
- 統編
- 87204115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學前路5號1樓
- 統編
- 94718667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強里鼎強街348號1樓
- 統編
- 50651436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龍安里029鄰萬安街154號1樓
- 統編
- 37678382
- 負責人
- 李承憲
- 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文路39號
同地址公司
目前沒有符合條件的公開資料。
同地區公司
目前沒有符合條件的公開資料。
相關公司
常見問題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統一編號是多少?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統一編號是 95472887。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負責人是誰?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負責人是 李承憲。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地址在哪裡?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地址是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0號2樓。
金毅利有限公司 是否仍在營業?
金毅利有限公司 公司狀態為 核准設立,稅籍狀態為 公開資料未提供。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營業項目有哪些?
金毅利有限公司 的營業項目包含 產品設計業、餐館業、餐廳餐館、飲料店業、其他餐飲、飲酒店業、資訊軟體服務、一般廣告服務業、理貨包裝業、國際貿易業、菸酒批發業、菸酒零售業、飲料批發業、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食品什貨批發業。
資料來源:經濟部公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 CSV(data.gov.tw dataset 22175)。抓取時間:2026-05-05T08:11:45.167Z,更新時間:2026-05-16T11:23:35.394Z。